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黄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主动投案,目前正接受抚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黄建华简历
黄建华,男,汉族,1966年10月生,江西临川人,在职研究生学历,1988年7月参加工作,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88年7月至1992年7月,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;
1992年7月至1995年5月,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;
1995年5月至1997年3月,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业大办公室副主任;
1997年3月至1999年1月,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业大办公室主任;
1999年1月至2001年2月,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庭长;
2001年2月至2006年5月,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法院院长(副县级);
2006年5月至2007年2月,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法院院长;
2007年2月至2008年4月,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;
2008年4月至2017年5月,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(正县级)。
2017年5月至今,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(正县级)、三级高级法官。